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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精神,做文明大学生

作者:贾偌 鞠萍 宗明明出处:新闻网发布时间:2015-12-03

近日,经管学院向全体经管学子发出倡议,号召大家“弘扬法治精神,做文明大学生”。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国从2001年开始,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迄今为止已有15个年头。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在学校里,学生必须遵守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的同学对校规校纪视而不见,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逃课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不仅破坏了校园的文明和谐氛围,也给自己的未来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一个人的行为持续一段时间会成为一种习惯,而这种习惯就会形成一种性格,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要自觉提高法律意识,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身边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和校园文明安全的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文章来源:经管学院
文章作者:贾偌 鞠萍 宗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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