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学校出台了《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创新创业竞赛的奖励对象、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和管理办法作出了具体规定。
《办法》明确了奖励对象为代表山东农业大学、参与纳入本办法名单的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并获得竞赛奖项的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毕业生及其指导教师。在奖励标准及条件方面,将根据获奖等级对获奖学生在研究生推免、硕博连读、学分认定、奖优评定、“创新创业之星”评选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获奖团队给予5000-50000元不等的奖金奖励,获得国家级一类竞赛一等奖项目还可以直接申报学校重大贡献奖。
《办法》要求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学院竞赛组织、支持和激励机制,加强备赛过程管理。要将教师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指导作为职称评定、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的重要参考,完善包括研究生推免、硕博连读、学分认定、奖优评定等在内的参赛学生评价体系。《办法》同时对竞赛管理和申报流程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