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3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首次确立,至今已有30多年历史,但如今很多人对消费者权益依然陌生,相关资料显示,有四分之一的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缺乏了解,他们在消费中的权益也就很难得到较好的维护。
大学生活较为自由,大学生有大量的可支配闲暇时间,这也促进了大学生的购物消费。但大学校区通常离市区较远,使得他们的外出消费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网购作为一种全新的购物方式方便又快捷,能迅速满足大学生的需求,于是网上购物逐渐为大学生所青睐。据了解,网上购物虽然较为便利,但在大大小小的网购交易之中也存在着侵权现象。例如:商品质量差,商品与图片差别大;到货延期且不能得到店家合理解释;商品在运输途中损坏……面对这些侵权很多人选择忍气吞声,理由常常是“不值得”“太麻烦”等等。殊不知,正是这种对侵权的退让使得网购侵权案屡见不鲜。 笔者在采访我院生物技术专业陈静熙同学时,她这样说:“我平时喜欢在网上淘一些新奇的小东西,每次花钱都不多,记得有一次我在网上买了一双鞋,结果穿了一天就坏了,本来想去找商家讨个说法,但一想花的钱又不多,找人家谈怪麻烦的,而且也不一定会有结果,也就不了了之了。”其实类似的情况在我们的生活中早已司空见惯,很多人在一次次的退让中甚至忘记了自己该有那些权利。
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普及,大学生队伍日益壮大,大学生消费群体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中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加强他们的权益维护意识更是刻不容缓。社会是纷繁复杂的,大学是步入社会的适应期,面对社会上欺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大学生应该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大学生维权从自身角度而言,首先应该树立起消费维权意识,在实践行动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当前消费者权益的相关内容;其次,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应利用相关法律进行维权,若问题不能妥善解决可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同时,学校也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消费者权益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3·15来了,今天你维权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