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学校下发通知,全面部署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工作改进了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立项制度,将项目、经费、场所、导师等要素“打包式”统一由学院自测自评进行申报,学校考察定级和验收,分层次、分阶段、分过程科学统筹、统一管理,旨在调动学院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创新创业工作经费使用效率,完善双创四驱工作运行模式,切实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创新创业申报制的完善从体制机制层面有力促进新时期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突出表现在:一是加强了学院组织领导,调动了学院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的积极性创造力。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将能够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从项目设置、场所建设、人员配备等方面,统筹整个学院创新创业经费管理使用,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确保“组织机构、专兼人员、双创场所、经费投入”四到位,有利于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形成合力、形成优势,抓出实效、抓出特色。二是严格了申报审批标准,提升了申报工作的科学性。学院在申报过程中遵循自测自评和工作申报相统一的原则,即做到把上一年度创新创业的量化实效和本年度拟推行实现的目标举措紧密结合,有利于更全面展示所在学院以往创业实绩和未来创业愿景。学校审批过程中坚持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既重视申报材料的质量更重视现场真实感受,从而最大程度地保证了考核定级的客观公正。三是强化了过程监督,努力确保年终考核质量。整个创新创业经费资助过程实行学院自查、学校中期检查和年终考核三结合,对表现特别优秀学院将通过追加经费和年终表彰等形式给予褒奖鼓励,对工作推进不力学院将给予适时提醒督促和提出整改建议,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创新创业工作申报挂钩。
根据申报工作统一安排,4月8日前各学院完成自测自评和申报材料上交工作,4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定级和公布结果,之后进入全面实施阶段。10月初学校组织中期检查,12月份开展创新创业工作年终考核和先优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