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农快讯

    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作出《关于命名表彰2014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我校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省级文明单位是在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群众认可,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经考核、评选,由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表彰的先进单位,是体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省级综合性荣誉称号。

    近年来,学校在山东省和泰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广泛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文明创建工作结出了丰硕成果。学校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建设了一支理论强、水平高的干部队伍,作风硬、业务精的教工队伍和方向明、学风正的学生队伍,提高了师生的思想觉悟;不断加强党的建设,突出思想引领、筑根守魂,强化队伍建设、凝心聚力,激发基层活力、强基固本,完善制度建设、求实谋远,狠抓勤政廉政、正风肃纪,构筑了坚强的战斗堡垒;积极构建道德高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道德养成活动、先模学习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了师生的文明素质;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政治稳定机制、治安防控机制、安全联动机制、管理保障机制,优化了育人环境;注重加强文化引领,推出了一批精品文化成果,彰显了学校的文化特色。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扶贫开发先进集体和山东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跻身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五十强,入选山东省高等学校廉政文化示范点和山东省“德耀齐鲁”道德示范基地。

    2014年10月22日,山东省文明委委托泰安市文明委组成考评组,对我校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现场考评,学校党委向考评组作了题为《文明之花结硕果,学校发展谱新篇》的工作汇报,从文明单位创建机制健全完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文明单位创建促进了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汇报了学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丰硕成果,考评组对我校的创建工作和办学成绩给予高度评价。省文明委命名我校为“省级文明单位”,是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的充分肯定。

 
文章来源:宣传部
文章作者:黄伟
责任编辑:翟荣惠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邮编:271018
邮箱:webmaster@sdau.edu.cn

新浪微博

微信官微

Copyright © 2008-2021 NEWS.SDAU.EDU.CN
鲁ICP备05002369号 版权所有@山东农业大学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