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农要闻

    11月24日,学校举行学习报告会,邀请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齐秀生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辅导解读。校党委书记邢善萍主持报告会,学校领导张敬和、孙永华、董树亭、张宪省、董新胜、车先礼、朱莉、高东升参加报告会。

    2010年8月,中共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央、省委和省委高校工委都对学习贯彻《条例》作出部署,要求各高校把学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贯彻落实。

    齐秀生在报告中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明确了高校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职责,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最新成果,是高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高等学校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把握其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努力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发展。

    齐秀生在报告中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有关情况,阐述了《条例》修订颁布的重要意义,从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高校基层党组织、加强高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加强高校党员队伍建设、发展高校党内民主、加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等八个方面,对《条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作了解读,并对按照《条例》要求大力推进高校党建工作谈了意见和要求。

    邢善萍在主持会议时对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提出要求。她强调,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完善制度,创新方式,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形成合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基层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要深刻领会《条例》的内涵,带头学习好、落实好《条例》。下一步,学校还要结合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培训,通过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使学校党的建设切实得到加强,从而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全校处级干部、党支部书记、全体辅导员和部分科级干部参加了报告会。

 
文章来源:农大报社
文章作者:杨宇
责任编辑: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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