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派出检查组,对我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党委副书记张敬和汇报了我校的贯彻落实情况,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学院党委书记参加座谈。
《条例》颁布后,我校党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统战工作。
检查组认为,我校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在贯彻的过程中,形成了很好的经验,特别是在留德学生中建立党支部的做法,很有典型性,取得的成效非常明显。希望下一步学校不断创新组织活动方式,积极探索基层组织活动的新载体,增强党员参与组织活动的内在动力,提高党组织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