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农快讯

    6月1日下午,南校区图信楼四楼报告厅座无虚席。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旭光为文法学子做了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实践》的专题学术报告。副校长张宪省、文法学院师生代表参加了报告会。
    报告伊始,张宪省代表学校为朱旭光院长颁发了兼职教授聘书。随后,朱旭光院长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涵与历史沿革、特征、功能及其实践特色等四个方面做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在论述过程中,朱院长就当前我国的司法现状,结合自身三十多年的工作经验及司法制度改革的历史沿革,明确了我们必须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选择,倡导依法治国、司法为民的理念,条缕分析,丝丝入扣的见解博得了农大师生的阵阵掌声。最后,朱院长指出:要注重培养法律人独立人格,法官必须理性、善良、平和、清廉,以“良心是最好的法律”与学子共勉,寄予了他对学子们的深切厚望。
    朱光旭院长的报告,带来的不仅是理论与现实问题的关注与思考,更强调了作为一个法律人应该有的品格及肩负的社会责任,激励了文法学子始终以理性、客观、审视、公允的态度面对司法实务问题,提高并拓展了法学视野。
    朱旭光院长为国家二级高级法官,从事法院工作三十余年,不仅在法律实务工作方面取得骄人成绩,更是在法学理论研究方面取得较大影响,曾在《人民法院报》等多家报刊发表文章二十余篇。

 

 
文章来源:文法学院
文章作者:王群 肖秋生
责任编辑: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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